夫妻之间
离婚所需遵循的法定程序主要包括两种:其一是通过协商达成合意的自行
协议离婚;其二则是依赖于法律裁决的
诉讼离婚方式。在协议离婚方面,双方需先达成自主意愿,以
书面形式制定详尽的
离婚协议,并亲自前往当地的
婚姻登记管理机构提交申请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查批准,依法颁发
离婚证书,正式解除婚姻关系。而在诉讼离婚途径中,作为诉求方的一方可以向具有
管辖权的人
民法院
递交书面的
离婚起诉书及其他相关文件资料,如
结婚证、
身份证明文件、户口簿以及财产清单等。人民法院受理
起诉请求并进行审查后,若符合法定条件,将会进行庭前调解程序,若调解未果,将依据相应
证据资料作出最终的离婚裁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
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
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
抚养、财产以及
债务处理等事项
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