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所需准备的书面资料如下所示:首先,需提供原告的个人
身份证明文件,例如身份证原件;其次,要出示原本的婚姻关系证明——即
结婚证书的
复印件;第三,若子女已降生人世,还需提供其相应的出生证明以供参考使用(若不存在此类情况,可忽略此项);此外,还需组织一份规范而详尽的
离婚起诉书,以下是值得注意的几点建议:强烈建议委托专业律师进行起草撰写,并须向法庭提交一式三份的
起诉状副本;最后,为了在
诉讼过程中获得更大胜算,还应具备其他
证据材料,这包括但不限于房产所有权证件、
债权债务相关证明文件、
家庭暴力行为记录证明以及反映实际居住生活地点和如何
分居的相关证明等。《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夫妻一方要求
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
民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