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道路交通事故的处理过程中,相关
赔偿款项通常可以实施分期付款的方式加以支付,这需要经过受害方的慎重协商以及获得其明确同意才能够达成。在此过程中,支付方还应提交必要的
担保措施以保障受害者权益。然而,若由于种种原因,受害方明确表示拒绝接受分期付款的方案,那么这种方式将无法得到采纳。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当损害事件发生之后,所引发的赔偿费用必须进行一次性结算;倘若确实存在一次性支付的困难,也可以考虑采取分期支付的方式,但必须征得被
侵权人的同意且同时满足相应要求。《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条
损害发生后,
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是被侵权人有权请求提供相应的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