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前的
法规制度下,针对房产
拆迁方面,其补偿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首先是建筑房屋的补偿费用,这部分
补偿金额将依据被
拆迁房屋的建筑结构及其折旧程度来进行衡量,并按照每平米所对应的价格进行计算;其次是周转补偿费用,根据被拆迁业主的临时居住条件来进行划分等级,然后对符合相应要求的住户,每月按照家庭人口数给予一定的补偿补贴;最后是奖励性补偿费用,这项费用的具体数额将需要当地政府部门根据本地的实际状况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加以明确界定。
然而,在进行房产拆迁之前,必须遵循严谨而规范的流程。首先,您需要获得建设项目的批准文件;接下来,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再次,获取
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之后,您需进行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的制定,步骤中还应包括开设拆迁资金专用账户等环节;等待一切准备就绪后,向政府部门提交申请,领取拆迁许可证。当拿到该证书以后,正式对外发布拆迁公告,即进入
拆迁冻结阶段。之后便可与各户业主就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事宜展开深入讨论,最终签订�房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当核实无误且流程顺利完成后,拆迁补偿款将一同发放给各户业主。最后则进入到拆除房屋的环节。《
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
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