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借贷不归还问题的法律
诉讼程序如下:首先,原告需要向当地的人
民法院
递交详细完备的
起诉状、
诉讼附件以及相关的证明有效
证据。其次,人民法院会准确无误地接收原告所提交的所有文件资料,并且依据
法规进行全面细致的审核,审核通过后将会正式
立案受理该案件。接下来,法院会将原告所书写的
起诉书副本发送给被告。然后,被告收到起诉书副本后,需在规定期限内作出书面回应和答辩。之后便是进行公开的法庭审理环节。最后,根据庭审结果,法院会依法对争议事件给出公正权威的裁决判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
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
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
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
裁定驳回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