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下列各个条件者,将可能被判定为交通
肇事罪行:首先,
犯罪的主体需为普通大众,也就是任何人只要从事
机动车或船舶的操控工作,便可以成为
犯罪主体。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大多数犯罪者都属于从事交通运输业务的相关从业者。这些从业者既包括了从事公路交通和水路交通的相关人员,同时也包含了对于交通运输的正常运作及安全性负责的其他相关人员。其次,主观意识方面要求犯罪者存在疏忽大意。若犯罪者是有意制造交通事故,那么他们应根据其他与此相关的规则来进行罪责定位及惩罚。再者,犯罪者需要实际执行了违背交通运输规定的行动。在这里,我们所提到的"违背交通运输规定"是指违反国家关于交通运输管理的法律、
法规以及国家相关部门制定的各项规定。最后,我们要明确指出交通肇事罪乃是
结果犯,因此犯罪者的行为必须导致严重的事故发生,例如致多人受伤甚至死亡,或是造成巨额
公共财产受损等情况,方可构成犯罪。这也是区分交通肇事罪和一般的交通事故的重要依据。倘若犯罪者的
违法规则的疏忽行为并没有造成以上的危险后果,那就不能称之为犯罪,而应该由相关的主管机构对这类事故进行处理。《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
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
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
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