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未交付使用的房产同样需缴纳物业管理费用。在购置住宅之后,即便没有居住在此,依然有义务支付所承租房产的
物业费,以此对物业公司提供的各项服务做出相应缴费支持。通常而言,物业服务的支出涵盖了多项内容,如管理服务人员的薪资、
社保、以及按照相关规定所进行的存留福利费;物业共享部分、共享设施设备的日常运作及维护所需的成本;物业管理指定范围内环境整洁所产生的费用;物业管理域内风景美化维护所产生的费用;物业管理域内秩序维护的有关开支等等,因此,购得住房之后,无论是否实际居住均需承担起物业管理费用的缴纳责任。《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
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
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
起诉讼或者
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