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护人与
继承人之间存在显著差别。
监护人是指对缺乏
民事行为能力及受限民事行为能力者的人身、财产生命及其它所有法定权益负有
监护义务的自然人或组织机构。
根据法律规定,监护人可分为
指定监护人、
法定监护人以及选定监护人等类型。
而继承人则是依据法律规定有权
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自然人或组织机构。
继承人可以分为
法定继承人及
遗嘱继承人两类。
具体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就对此进行了详细说明,即遗产应当按照以下顺序来继承:
首先是
第一顺位:
配偶、子女以及父母;
其次是第二顺位:
兄弟姊妹、祖父母以及外祖父母。
自继承程序启动之后,将依次由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遗产,如若第一顺位无适格继承人,则由第二顺位来接手处理。
另外,为强调“子女”这一概念的严谨性,不仅涵盖了亲生的子女,还包括
非婚生子女、养子女以及具有
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同样地,对于“父母”的范畴也作了明确的解释,除了自然血亲之外,还包含养父母以及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至于“兄弟姐妹”这个概念,它不仅包括了同父母所生的兄弟姐妹,还包括了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妹、养兄弟姐妹以及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
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