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多数情况下,父母
离异时儿子并不享有
分割财产的权利。在此背景下,家庭法院及法律规定中明确指出仅允许父母两人作为合法财产持有者行使对他们婚姻期间所累积财富进行分配的权力。因此,除父母二人之外,他人并没有对这部分财产进行分割的权利。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形下,如若父母达成共识,愿意将这部分
夫妻共同财产转移给儿子,那么这将被视为属于一种
赠予行为,也就是父母通过自愿转让的方式,将自己的财产授予其子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
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
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