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取
子女监护权所需明确的
证据包括:
1.对于双方基本条件的资料整理和取证。在
离婚案件中,夫妻双方之间的基本条件,诸如
工资水平、文化教育程度等通常不会存在太大差异。然而,这种相似性并不能代表二者之间不存在任何区别。以直接
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为例,它将对子代的健康成长产生直接影响。因此,在此方面获取到足够的证据显得尤为关键。
2.对于彼此父母基本条件的资料整理和取证。孩子过去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照顾其起居饮食的父母亲的意愿和身体状况,往往也是影响子女监护权归属的一项重要因素。
3.对于子女生活环境相关资料的整理和取证。在离婚案件中,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基本原则就是确保他们能够在健康快乐的氛围中茁壮成长。如果
双方离婚后,其中一方与学校或者生活社区距离较近,或者这些区域相对较为成熟,那么从子女的学习和生活角度来看,无疑将更为便利。这样,这一方获得子女监护权的机率会相应增加。《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
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
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