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在婚姻关系中,存在一方要求解除婚姻关系而另一方却坚决表示反对的情况,此时,请求
离婚的当事方有权通过向当地法院提
起诉讼的方式来捍卫自己的权益。
具体而言,
当事人应准备好
结婚证书、个人
身份证明文件、户籍资料以及
起诉书及其副本,前往被告所在地的相应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请求。
若被告住所地与其常驻地点不相符合,则应将
诉讼提交至当事人主要生活区域所在的法院进行审理。
在法院接受了
离婚申请的案件并进行调解无果之后,法院会对案件进行审查,如果认定夫妻双方之间的感情确实已经恶化到破碎的地步,法院将会作出离婚裁决。
法院判断离婚与否时,主要根据当事人之间情感关系的真正破裂程度为依据。
以下列出了在上述情况下,法院可以视为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几种常见状况:
(一)当事人已缔结或正在缔结
重婚关系,或者与其他人保持着深厚的伴侣关系;
(二)当事人曾实施过严重
暴力行为,或者对
家庭成员施加虐待甚至遗弃;
(三)当事人沉溺于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且这些行为无法通过教育和纠正得到改善;
(四)因感情不合而导致
分居长达两年以上;
(五)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夫妇感情破裂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