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
企业职工在上班或下班途中遭遇
意外伤害,无疑应被纳入到
工伤范畴之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发布的《
工伤保险条例》,当雇员由于
工伤事故蒙受
人身损害时,必须按照该条例进行妥善处理。然而,若雇员遭受的人身损害并非由用人单位本身原因所导致,而是其他第三方
责任人的
侵权行为所引起的,那么受害者有权向责任人要求
经济赔偿。blablabla》虽然《工伤保险条例》没有明文规定“
从业人员已获得了交通事故
赔偿后,仍需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享受相关
工伤待遇”,但这并不影响受害者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双管齐下,享受到各自的合法权益。《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