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决定
离婚之时,如发现尚存在旧日夫妇间的
共同债务,则这笔债款需由二者共同承担偿还责任。对此情况,作为
债权人将具有向夫妻任意一方或双方追索该部份
债务或全部债务的权利,不论是其中哪一方应承担多少份额亦或是债务的履行顺序如何,夫妻中任一方可根据债权人的请求,负起全额或者部分债务偿还责任。当某一方的
个人财产无法完全偿还所有债务时,其它一方仍需承担偿还余下债务的金额。《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
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