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授权擅自代替他人签名及按手印的行为具有法律风险性,然而,如果已有其本人的明确授权则属合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规定,在未获授权情况下,若有人冒充他人名义签订重要经济协议或合同,且涉及金额规模较大者,将面临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与并
处罚金的严厉惩治;如涉及金额巨大或存在其它严重
违法情节的,将面临三至十年有期徒刑以及相应的附加
罚金处罚;而对于涉及款项数额特别庞大者,甚至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乃至终身监禁等严重
刑事责任,同时附加相应罚金或没收其全部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
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
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
当事人财物,
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
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
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
虚假的
产权证明作
担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