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
法规的规定,申请
医疗事故鉴定的期限为一年。
自患者知晓或应该知道自身
健康权益受损害之日开始计算一年内,其具备权利和资格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提起
医疗事故争议
纠纷事项,并将该争议提交给医学协会进
行权威性鉴定。《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
当事人申请卫生
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
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