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领取
结婚证书后,男女双方即成为合法的婚姻伴侣,这个时候并不存在任何期限限制现金
彩礼何时退还的问题。
2、然而,若在
离婚后,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则女方有义务归还男方支付的彩礼:
(1)男女双方尚未进行
结婚注册或者办理婚礼仪式;
(2)虽然已经完成了结婚注册程序,但是在婚后因各种原因未能真正共同维系家庭生活;
(3)在婚前给予女方的财产,使得男方在经济上遭遇了实质性的困难。
对于符合上述第(二)和(三)项规定的情形,应当将男女双方离婚作为前提条件。
3、至于彩礼是否需要全部返还,抑或是只须返还部分金额,这取决于具体情况而定。
若男女双方未曾正式地
办理结婚证书或举行婚礼仪式,也未曾共同生活过,那么彩礼就应该全数退还;
如果只是没有办理正式登记,但已经一起生活的情况下,彩礼可以部分返还。《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
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