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户口簿分户申请事宜,可具体包含如下相关信息:
1.提出户口簿分户申请的个人身份及姓名;
2.原始
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派出所名称;
3.
当事人提交户口簿分户申请所需阐述的正当理由。
当户口登记所记载的内容发生变更或存在错误需要进行纠正时,应由户主或其
指定代理人依规定向户口管理部门进行详细申报并
递交相应文件。《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
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
结婚、
离婚、
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