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
农民工未购置
工伤保险,可以依法请求雇主尽快弥补相应空缺,如遭遇雇主抵抗或拒不履行责任,社会保障行政机构有权予以强制干预,责令其在规定期限内为农民工补办相关保险手续,同时,补足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用,从违规支付之日起,需要依据每日万分之五收取加征的
滞纳金;若各方仍然无法达成共识且没有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工伤保险的缴纳,将面临罚款清偿数额至少1倍以上,但最高不超过3倍的
处罚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
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