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若
当事人均已达成
离婚共识,那么便可选择进行
协议离婚途径。在此过程中,应签订形成书面版的
离婚协议,并须亲自前往
婚姻登记机关提交
离婚申请。自婚姻
登记机关收到离婚注册
申请日算起,30天之内若有任意一方对此持反对态度,有权向婚姻登记机关撤销离婚注册申请。前述规定的期限截止后的第30天内,双方需亲自再次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离婚证书的颁发事宜;如未能按时提出申请者,则视作自动放弃了对离婚注册申请的撤销。《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
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
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
抚养、财产以及
债务处理等事项
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