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破产清算过程中,所有的债权与
债务都将得到完全处理并消逝无踪。当破产清算圆满结束时,该公司需根据规定的优先级逐项支付
清算费用、员工薪酬、
社会保险费用以及法定
赔偿金;同时,依法全额缴纳所有未缴纳税款,以确保
企业负债在清偿完毕后得以彻底解除。在此基础之上,清算小组将撰写清算报告并提交给当地人
民法院进行核准。若由于
破产财产的不足导致无法全部偿还所有债务,仅剩残留的
担保物权人和连带
债权人有可能对剩余债务进行延续履行外,其余所有注销后的债权也将随之消失不见。《
民法典》第一百二十四条
破产人的保
证人和其他
连带债务人,在
破产程序终结后,对债权人依照
破产清算程序未受清偿的债权,依法继续承担清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