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若雇主在员工
入职之日跨度超过一个公历月,但不满一整年后尚未与该员工签订成文的劳资合同,那么这种情况下,雇主要承担向该员工支付双倍薪资的责任和义务。根据我国现行的《
劳动合同法》相关条款的明确规定,所有企业在构建双方劳动力关系之时,都必须首先签订具备法律约束力的书面
劳务合同。如果已经形成了既定的劳动力关系,但是仍然未能及时签署相应的书面
劳动合同,那么责任企业也要在员工入职的第一个月之内必须完成书面合同的签订工作。此处所述的“应当”一词,其具体含义应理解为“必须”,这意味着我国法律明文规定,任何雇主与雇员的
劳动关系确立时,必须从员工实际开始提供劳务服务的那一天算起,一个月以内就必须完成书面劳动合同的签订程序。《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
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
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
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