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
劳动关系方面的
仲裁程序中,并未设定要求
当事人需事先解除既有劳动合约才能进行相关的仲裁申请。在原有劳动合约依然有效的情况下,仍然可以依法向
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起
申诉。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申诉一方有责任在
劳动争议案发后的60日内,以
书面形式向相应的劳动争议
仲裁委员会提交相关申请文件。《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