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离婚案件中涉及到的两个
孩子抚养权问题,并不必然会偏向于女方。当夫妇之间对这个问题争执不下时,法院通常倾向于采取相对温和且公平的方式来解决这一冲突,即判决由其中一方单独获得一个
孩子的抚养权。但是,需要明确指出的是,法院在裁决
抚养权归属方面,始终坚持以最大程度保护
未成年人权益为核心原则,因此如果一方存在影响其
抚养孩子素质的不良因素,如:沾染毒瘾、嗜好赌博等恶劣习惯;身患无法治愈的艾滋病、梅毒等传染性疾病;亦或是遭受了长期
家庭暴力,甚至出现虐待或遗弃
家庭成员的行为;再者,倘若该方未能表现出应有的抚养责任,诸如此类的种种状况均可成为法院判定两名孩子都由同一方抚养的理由。《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
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
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