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夫妻婚姻关系解除时所面临的
共同财产划分问题上,我们首先要明确的是
当事人对于该部分财产是否有过特殊约定。倘若夫妻之间已经就财产的权属问题以书面或者口头的形式进行了清晰而具体的约定,并且双方对此并没有任何争议,而且这些条款内容亦完全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以及社会伦理道德标准,那么我们理应按照先行的约定来进行
财产分割。但是需要特别强调的是,任何试图通过合约定立法的行为都是无效的。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只有同时满足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才能被认为是一个有效的
民事法律行为:(一)实施该行为的个人应当具备相应的
民事行为能力;(二)其表达出的意愿应当真实无疑;(三)这个行为本身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设定的强制性规定,同时也不能有悖于公认的
公共秩序及善良风俗。《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