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任职满一个月份后提出的
辞职要求却未能如期收到应有的薪资支付,在此种情况下,作为被雇佣方的您,可根据以下一系列可行的途径来为自己争取到应得的合法权益:
首先,尝试和用人单位进行友好协商解决问题;
其次,寻求工会组织给予帮助或支持;
再次,前往当地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反应投诉;
此外还可以向
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发起申请进行调解处理;
如果以上方式都无法取得满意的结果,那么您还可以选择向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仲裁以维护自身权益;
最后,也别忘了考虑其他可能存在的解决方案。《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
劳动争议,
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