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
抚养费用的计算通常是在考虑到
未成年人的真实需求、父母双方的经济负担能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社会生活水准等各方面因素之后来作出决定的。对于拥有稳定收入来源的父母来说,抚养费用的支出通常可以按照他们每月薪资总额的20%至30%的比例进行支付。如果父母需承担两名或两名以上儿女的
抚养责任,那么他们所提供的抚养费比例则应适度上调,然而,此类调整一般不得超越他们每个月份收入总额的50%之限。至于那些没有稳定收入来源的父母,抚养费的具体金额应参考他们当年的总收入或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进行计算,并遵循上述的比例标准予以确定。在有特别情况发生时,如父母一方工作变动导致收入变化,法院可以酌情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以适应新的现实情况。《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
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