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涉案人员由于
肇事逃逸的不良行径而遭受了交通管理部门实施的扣除驾照分数的惩罚,那么他(她)就务必在收到通知后的十五天之内通过相关的考试,以期能够在恢复分数的同时重新获得驾照。按照我国《
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与适用细则》的相关
法规,任何机动车驾驶员在其计时周期中的违规累计积分达到了12分的情况下,均须依法主动参与课程学习和考试,不得推卸责任或者逃避义务。对于
交通肇事逃逸的确立,主要采取如下标准予以衡量:
1.在知晓已经
发生交通事故的前提下,肇事者仍然选择驾车或者弃车离开事故现场的举动,视为交通肇事逃逸行为。
2.虽然肇事者将受害者及时送往医院进行救治,但是并未向有关部门报告此事而且无缘无故地离院,这也构成了交通肇事逃逸。
3.虽然肇事者将受害者送至医院进行治疗,但却故意留下
虚假姓名、模糊地址甚至无联系电话等信息便悄然离去,这同样是一种交通肇事逃逸的表现。
4.在接受公安机关以及其他相关机构的调查过程中,肇事者故意隐藏自己的踪迹或者潜逃的,亦可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
5.在事故发生后,尽管肇事者选择离开现场并且否认曾经发生过
交通事故,但只要有确凿的
证据证明肇事者理应清楚了解事故实情,那么这种行为也被视为交通肇事逃逸无误。
6.在事故发生后,尽管肇事者选择离开现场并且否认曾经发生过交通事故,但只要有确凿的证据证明肇事者理应清楚了解事故实情,那么这种行为也被视为交通肇事逃逸无疑。《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一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
机动车驾驶人的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除依法给予
行政处罚外,实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制度,
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的,应当按规定参加学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