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关系瓦解时,关于
共有财产的划分,子女并没有法律授权参与其中进行分配。在
夫妻离婚案件中,仅有夫妻双方拥有对
共同财产的处置权利,除此之外的任何第三方人等,如子女,均无权直接参与到财产划分过程之中。尽管孩子无法参与
夫妻共同财产的具体分配环节,但若父母双方达成共识,他们仍可选择把财产
赠予给自己的孩子。《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
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