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解除婚姻关系之后,若您认为关于
财产分割的裁定无法达成公正的分配,即可提起
诉讼请求予以重新划分。在
申诉期间,您有权利向上级法院提交申诉请求,主张重新进行
财产分配。然若未在此期间内发起申诉,既判之结果便会立即产生
法律效力。然而,在法定判决执行完毕之后,若您觉察到对方曾有隐瞒、隐匿财产的行为,可以据此向司法机构发
起诉讼,并请求再次就财产问题作出裁决。相反地,倘若判决执行完成后未被发现相关
欺诈行为,那么基于此种原因的再次申诉将被视作无效。《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
夫妻共同财产,或者
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
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
民法院提起
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