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遭遇交通事故且对方负全部责任,但却未能与您达成理性
赔偿的协议,以下便是几种可能的解决途径:
首先,可以尝试申请当地的
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其次,也可考虑向当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调解请求。
以及向当地的人
民法院提起关于民事案件的
诉讼程序。
在向人民调解委员会提交调解请求并成功达成调解协议之后,如果您和对方都觉得有必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的规定,你们可以一同向人民法院提交司法确认的申请。
若调解未能达成协议,您可以选择直接向人民法院
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在人民调解委员会宣告调解结束之日起的三日内,与对方商定
书面形式提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再次调解。
在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调解请求时,请务必确保您已收到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或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
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
如果调解仍然未能达成协议,那么您就有两个选择——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向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调解请求。
现在来介绍一下民事案件
向法院提起诉讼的主要步骤:
第一步是向当地法院
递交诉讼申请,等待该法院进行审查,如果符合
立案的标准,您会被批准立案,然后接到立案通知书,凭借此通知书缴付相应的
诉讼费用。
这意味着您的案件已经正式进入了法院的处理程序。
接下来,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会将案件移送给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阅分析。
民事庭接受案件后,便会给您和对方分别发出
传票,告诉您开庭的具体日期和时间。
到了开庭当天,您需要到达现场,与对方展开法庭辩论。
如果调解无法实现和平解决,法院会通过
开庭审理,为您作出裁决。《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
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