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未成年人名下
购房的情况下,父母可将此作为赠与行为,并在
房产证上登记未成年子女之名。具体操作如下:首先,对于欲在房产证上为未成年子女填写姓名之人来说,必须由其
法定代理人(即父母亲)代替未成年人进行相关登记事宜的申请。作为
代理人在处理未成年人
房屋登记事项时,需要提交能够有效确认
监护人身份的文件才可,例如需出示含有该子女出生信息的出生证明以及
家庭成员的户口簿等;除以上要求外,如果是以处分未成年人
家属为依据进行的房屋登记,就更须提供一份以未成年人为受益者的书面
保证书。为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监护人有义务展开
代理活动来实行未成年人可受理的
民事法律行为,同时也要保障他们的人身权、
财产权,及其他法定的权益不受侵犯。若监护人没有履行
监护责任或严重违背了其应尽的保护职责,从而损害到
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那么便应对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三十五条
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在作出与被监护人利益有关的决定时,应当根据被监护人的年龄和智力状况,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应当最大程度地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保障并协助被监护人实施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监护人有能力独立处理的事务,监护人不得干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