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
劳动者严格遵守了已签署
劳动合同时,如若出现违反约定的行为,可以考虑寻求劳动监管机构处理此事。我国法律对此类事件有所明确规定,凡涉及
劳动争议,当事各方在自愿的基础上无法自行与对方进行协商解决或达成和解协议但又未能履行时,可以向相关调解组织申请获得调解救助;如果依然不愿意接受调解或是尽管已经接受了调解但还是没有履行调解协议的话,那么
当事人可以向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仲裁解决;若对
仲裁裁定结果仍持异议,除了法律另有规定之外,还具备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的权利。《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