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前配偶未能按照先前达成的协议支付
子女抚养费用,则另一方
当事人有权向当地人
民法院提交诉状,并且需以之前所签署的协议作为强有力的证明材料,通过法律途径来责令对方切实承担其应尽的
抚养责任与义务。
抚养费是指父母或者其他负有明确法律责任和义务的成年人,针对
未成年人提供的必要生活以及教育开支等方面的支出。《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