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那些在生前就已经逝世的子女,他们并没有实际的
继承权。然而,如果被
继承人身前的子女在其父或母过世之前先行离开人世,那么便可以由该子女的
直系晚辈亲属代为
继承。当然了,
代位继承人所继承的份额是有限制的,通常只能获取他的父亲或母亲在拥有继承权时可能获得的那部分遗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
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