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工费用无疑是保险公司所应承担的保险责任范围之内,然而在主张此项费用时,受害方务必提供有效的
证据加以支持。关于误工费的计算标准如下:误工费将依据受害者的误工时间以及其收入状况来进行确定。其中,对于误工时间这一要素,将由受害者接受治疗的相关
医疗机构予以书面证实。若
受害人为因残导致劳务受限而持续误工的情况,其误工时间可计算至残疾鉴定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此外,如果受害人具有稳定的
工资收入,那么误工费即依照实际薪资损失来核算;反之,倘若受害人没有固定的薪酬收人,则须依其近三年来的平均收入来计算误工费。《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
人身损害的,应当
赔偿医疗费、
护理费、
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
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
丧葬费和
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