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借贷关系中,若双方并未就支付利息事项作出约定,那么法律将视作无息,即
债权人无权向
债务人索求利息收益。然而,倘若债务人未能按时履行
债务清偿义务,债权人则有权要求其承担
逾期利息损失。关于逾期利息,应当从债务人
逾期偿还那天开始,按照向中国人民银行注册登记的同期限档次贷款基准利率进行核算。如双方无法通过协商来确定利息的具体标准,XX方应考虑到
当事人的交易模式、习性以及当地的市场InterbankRate等多方面的因素,来共同商定最终的利息水平。对于自然人之间因借贷而产生的利息问题,若双方未进行明确约定,则视为无息处理。《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
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
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