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夫妻
分居半年并非能够直接视为
离婚根据所在,因为无论双方分居多长时间,都需要通过办理正式的
离婚手续,也即是必须经过
婚姻登记机关正式确认后方可宣告离婚。依照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相关条款内容所述,离婚主要被划分为以下两种合法形式:第一种为
协议离婚;第二种为
诉讼离婚。若夫妻双方能够达成
协商一致,则只需经过双方协议并且向婚姻
登记机关提交申请即可宣告离婚。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在提出申请以后的三十个自然日内,双方并未对其决定表示反悔或者拒绝领取
离婚证书,那么这样的情况下才可视作是真正完成了
离婚流程;而对于无法达成协议的
当事人来说,只有通过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这一方式来实现离婚的目的。在此种诉讼离婚的过程中,主要需要考察男女双方之间的感情是否存在显著裂痕,若是经由
证据确实证明两人感情已严重破裂,那么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人民法院有权判决当事人离婚。唯一美中不足的是,即使已经分居长达半年,也无法达到因感情不和导致的连续分居达到两年以上的标准,因此需要更多时间来达到法定的感情破裂条件。《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
重婚或者与他人
同居;
(二)实施
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
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
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