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的
刑事案件中,法院判定被告人是否能够获得
缓刑的标准如下:
首先,被告人必须因为涉及现行
刑法规定中的
拘役或是
处罚金在三年以下的轻微
刑事犯罪行为而
被起诉。
其次,被告人需要满足以下四个条件,即罪犯邢情较轻;
有悔过自新的表现;
不再具有
犯罪的风险;
宣告缓刑不会给他所居住的社区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
尤其值得强调的是,如果被告人属于
未满十八岁的
未成年人、女性生育期间或年龄已经超过了七十五周岁的人群,也应该给予缓刑的机会。《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
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
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
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