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两次
事实婚姻是否构成
重婚罪的探讨,主要在于其是否符合重婚罪的判定标准。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明确定义,所谓事实婚姻,即为两个人在没有办理正式
结婚登记手续的情况下,公开地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尽管事实婚姻客观存在,却并不能被视为法定婚姻关系的一种,因此并不具备与结婚登记相同的
法律效力和约束力。因此,即便存在多次事实上的婚姻结合,也无法被视为重婚罪的法定要件,亦即按照现有法律规范,两次事实婚姻并不会被判定为重婚
犯罪行为。但是,如果其中一段事实婚姻是在1994年2月1日前建立的,那么在这之后再行缔结的另一段事实婚姻,就会被视为重婚罪的事实成立,必须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
结婚的,处二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