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欠条的制定中,
债务人和
借款人之间存在以下基本义务关系:首先,作为债务人,其负有履行还款及支付利息的责任,如果
借条已明确规定了还款期限,那么债务人必须严格遵守并按照约定的日期归还资金。其次,作为
债务方,债务人应当依照借款人的相关要求,全面、准确地披露与其借款相关的业务活动及其财务状况。第三,债务方承诺应按照约定,定期将关于财务会计报表等相关资料提交给借款人。最后,债务方负责确保其借款能够按照约定的用途正常运用,以最大化实现借款的经济价值。《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
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
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