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工程项目在法律框架内顺利开展,工程专业分包合同必须进行备案。在此过程中,施工总
承包单位及专业分包单位均需遵守一定的规定。具体而言,以下两点是施工总承包单位和专业分包单位进行备案的关键原因:首先,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无论处于何种地位,总承包单位负有为整个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质量等方面承担
主要责任之责;因此,为确保各中下层服务单位能够受到相应约束,在签订协议合同时便形成了相应的备案文书。其次,总包与分包之间的定义是基于买卖双方、委托与受托、甲方与乙方等类似的
法律关系,但为了保障项目施工的正常运转以及工程项目的顺利推进,唯有通过
书面形式将其备案于当地建设管理部门,以具备
法律效力。最后提及的“
合同备案”则是指加工贸易企业须持有合法的
加工贸易合同前往主管海关进行备案并申请保税,同时领取加工贸易《登记手册》或其它准许合同备案的证明文件。《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
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
订立书面合同7日内,中标人应当将合同送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