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刑事案件立案之后,若已有明确的相关线索并知晓
犯罪嫌疑人身处何地,则可依据情况立即采取行动展开抓捕措施。
但在此过程中,如需对嫌犯实施
拘留或
逮捕等
强制措施,则必须依法向检察院提出请求。
而人民检察院在收到公安机关提交的逮捕申请后,会对涉案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此分别做出
批准逮捕或者拒绝
批捕的决定。《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
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
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