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关系中,若一方存在长期且严重的
家庭暴力行为,
离婚时应适当调整
财产分配方案。一方面,对于夫妇双方
共同财产,应由其自主协商处理;如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或无法自行处理的状况出现,则由法庭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以及财产分布的实际状况,参照照顾未成年子女、女性以及没有明显过错方利益等因素做出最终决定。在此基础上,非过错方享有额外权限,即有权向有过错方
提出离婚损失
赔偿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
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