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
肖像权被侵害时的
赔偿问题上,一般的损失通常包括精神赔偿;
具体的数额则需视
侵权人的过失程度、侵害的手段、发生地、行为方式以及其他各种具体情节而定;
呼之欲出的是,赔偿额度还取决于
侵权行为导致的严重性;
侵权者通过侵权行为所获得的利益多寡;
侵权者是否具备承担责任的经济实力;
以及受到
起诉的法院所在地的居民全体的平均生活水平等等六大关键因素的影响与决定。
总而言之,
赔偿金额的确定往往需要经过
受害人和侵权方的充分协商后才能最终落锤定音。《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八条
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
第一千零一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
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确定
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
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