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男方未能按照
离婚协议支付
抚养费用时,女方有权依法
申请强制执行。
在此过程中,直接负责
抚养子女的女方可以凭借离婚协议的相关规定,向男方
追讨子女抚养费用。
若调解无果的话,女方亦可寻求
司法途径来解决子女抚养费的争议。
面对法院的裁决,其
法律强制力不容置疑,倘若对方仍旧未积极采取行动履约支付抚养费,女方便可以据此生效判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此外,在
离婚调解书或者
离婚判决书中,对于子女抚养费的明确规定同样适用,若无法通过调解取得成效,那么女方同样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敦促对方按时送给符合规定的
孩子抚养费。
当然,女方也可以选择重新提
起诉讼,进一步争取子女抚养费权益。《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