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因物业
拆迁致使
租赁协议无法执行,则构成明确的违约行为。
在这种情况下,
承租方有权依据租约约定要求出租方立即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如若实际情况显示合同确实无法再继续履行,那么承租方便有权利向出租方提出索赔,以抵偿其由于违约所导致的经济损害,这些损失应当包括直接的经济支出以及未来可能获得的预期利润之损失。《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
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
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
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