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租赁车辆不幸遭遇事故,
承租方务必立即通报交通管理部门和租赁服务商,以便他们能在二十四小时之内协助您向相关保险机构进行索赔申报。
若类似案件发生后的
报案期限超过二十四小时,则可能导致保险公司无法给予相应
赔偿处理流程。
交通事故发生之时起,承租方需尽力维护事故现场完整性,以方便交通管理部门及保险公司对事故展开及时、有效的应对与处理;
同时,承租方亦需向租赁服务商提供保险公司所需要的所有手续与材料;
如若事故造成前期费用产生,此费用应由承租方承担;
而在车辆维修过程中,停机时间内的租金费用以及修缮费用均须由承租方先行垫付。
于上述情况下,保险公司将在最初的三个月内负责承担修理费用的百分之八十,剩余部分由承租方独立承担。
在此期间,对于保险公司不予支付的额外修理费用部分,同样将由承租方个人负担。《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八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关规定承担
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