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员工离职当日,
工资报酬理所当然地需要予以结算完毕。
依照相关法律
法规以及
劳动合同协议的规范要求,当任何一方均依法决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务合作关系时,作为雇佣方的公司,有义务在那时起,一律在解除或者终止
劳务合同时,全额支付所有员工的工资。
不仅如此,雇主还应对劳工的离职进行见证,并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为其处理好档案与
社会保险关系的迁移手续。《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
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
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