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处
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且经过
减刑的罪犯,在实际服刑期间至少应达到13年方可获得
假释资格。
对于那些被司法机关判定为
有期徒刑的犯人,其实际服刑期限必须超过原判决确定刑期的一半;
而被判定为无期
徒刑的囚犯,则实际执行时间需要超过13年,方能考虑是否具备假释的资格。
在此基础上,这些
犯罪分子还需严格遵守监狱的规定和纪律,积极接受教育改造,展现出真实的悔过之情,并且经审查证实其已彻底消除再次实施
犯罪行为的威胁,才有可能获准假释。《
刑法》第五十条
判处
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
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
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
民法院核准后
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对被
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
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
抢劫、
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
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
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