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您需要向所在地区的法院提
起诉讼。
即便无法找到实际的欠债人,只要您掌握了明确的被告信息,例如他们的详细住址以及联系方式,法院便会予以受理。
须知,由于
债务人疑似失去踪迹,法院通常在
立案之后,不得不使用公告送达这一办法以便通知债务人出庭应诉。
公告
期限届满之时,倘若债务人仍未作出回应,法院将会对此类
借贷关系明确的案件进行深入审理并作出
缺席判决。
然而,即使在此情况下,若
债权人依法提出申请,法院仍然可以考虑通过拍卖债务人名下的房产或财产来为债权人实现清偿
债务之目的。
(2)其次,如若情况紧急,您还可尝试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这一法律程序。
根据相关
法规,如果债务人失踪满两年,债权人有权向人
民法院申请宣布其为失踪人。
在这种情形下,失踪人所欠的税款、债务及应负担的其他费用,均需由代管人从其拥有的财产中进行支付。
如若代管人有任何拒绝支付的情况发生,债权人此时便有权利提起
诉讼对待,而司法机关则必须将代管人为被告。
(3)最后,请仔细寻找到可能与债务共同偿还或
连带责任偿还有关的
责任人。
假设此债务的产生是在婚姻关系持
续期间,且以某一方向名义所欠,若您能提供充分
证据显示该笔借款实际上用于家庭日常开销或是旨在改善家庭生活条件,那么这部分债务便应该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
此时,您有权尝试要求债务人的配偶清偿这一债务。
另外,如若在债务之上设有保
证人,您也有权向保证人请求债权实现,在保证人履行完其债务义务之后,保证人亦有权向债务人寻求
赔偿。《
民法典》第四十条
自然人下落不明
满二年的,
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